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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食品檢驗工作規范》(食藥監科[2016]170號)共七章43條,本《規范》的制定充分借鑒了原衛生部配合2009版《食品安全法》印發的《食品檢驗工作規范》(衛監督發[2010]29號),與之相比較,本《規范》根據當前食品安全監管需求和食品檢驗工作發展狀況做了針對性的調整、修改和補充,尤其是對檢驗機構的誠信要求、社會責任、檢驗過程控制、質量管理以及檢驗記錄信息完整可追溯等方面的要求做了進-步的強
*分析法是利用毒物?與標記毒物競爭性結合抗體檢測毒物的方?法.可用于某些毒藥物的篩選試驗。利用免?疫分析法進行檢測,當沒有加入非標記毒藥?物時,抗體完全與標記毒藥物結合生成標記?毒藥物-抗體復合物。加入非標記毒藥物后,?非標記毒藥物也將與抗體結合,生成非標記?毒藥物_抗體復合物,從而抑制標記毒藥物?與抗體的結合反應,
生物樣本分析檢測能力評估標準包括組織結構和人員,實驗場所與環境,設備、設施與材料,制度與標準操作規程(簡稱SOP),實驗的管理與實施,質量與風險管理,記錄及文件存檔等評估內容。 本評估標準適用于臨床試驗生物樣本分析檢測實驗室自評和/或第三方現場評估工作。技術內容1.范圍2.規范性引用文件3.術語和定義、縮略語3.1 術語和定義3.1.1標準操作規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
食品檢測標準食品的檢測項目隨著食品的品種不同而不同,根據《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將食品分為28大類59小類。食品檢驗通常是指食品檢驗機構依據《*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衛生標準,對食品質量所進行的檢驗,包括對食品的外包裝、內包裝、標志、嘜頭和商品體外觀的特性、理化指標以及其它一些衛生指標所進行的檢驗。食品檢驗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法和理化檢驗法。檢測標準: 978-7-5066-5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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