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進口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申報9步走(2019,新政版) 凡以市場銷售為目的的進口化妝品,必須預先經我國行政監管部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NMPA)審批(特殊類化妝品)或備案(非特殊類化妝品),否則無法進行正常通關,亦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 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為普及知識、增強實操性,盡量避免征引繁瑣的法規條文,而力爭用較簡明的文字,直接給出具體操作流程和注意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大豆分離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乳清蛋白》解讀文件
一、原料目錄解讀文件制定背景為了推動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制定工作,市場監管總局在前期開展的功能類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招標研究基礎上,結合既往產品的配方、功能、安全性、質量控制等實際情況,以及中國營養學會對大豆分離蛋白和乳清蛋白保健功能、用量等研究成果,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大豆分離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乳清蛋白》。根據《*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
為規范備案檢驗管理,確保自檢結果準確性,遵循“誰生產、誰自檢”的原則,產品自主生產的,由備案人開展自檢并出具檢驗報告,產品委托生產的,由實際受托生產企業開展自檢并出具檢驗報告。以自檢方式開展備案檢驗的備案人或者受托生產企業能夠完成的自檢項目尚未涵蓋法規規定的全部備案檢驗項目的,可僅對能夠完成的檢驗項目開展自檢并出具相應項目的自檢報告;其他暫無能力開展的檢驗項目,可按照《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
功效宣稱專刊|北京市化妝品審評檢查中心關于普通化妝品備案常見問題一問一答(*十三期)
問題1:如何根據備案申請表分類編碼中的功效宣稱判斷產品是否屬于普通化妝品?答: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十六條規定“用于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為特殊化妝品。特殊化妝品以外的化妝品為普通化妝品。”同時根據《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三十五條規定“包含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必須配合使用或者包裝容器不可拆分的獨立配方的化妝品,應當分別填寫配方,按一個產品申請注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電 話: 010-84828042
手 機: 13601366497
微 信: 13601366497
地 址: 北京東城北京市東城區馬園胡同3號迤南
郵 編:
網 址: nmpacn.b2b168.com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手 機: 13601366497
電 話: 010-84828042
地 址: 北京東城北京市東城區馬園胡同3號迤南
郵 編:
網 址: nmpa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