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一:國際貨運代理設立要求: 1、有與其從事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2、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必要的營業設施; 3、有穩定的進出口貨源市場; 4、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名稱、標志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與其業務想符合,并能表明行業特點,其名稱應當含有貨運代理、運輸服務、集運或物流等相關字樣。 二:審批登記程序: 經營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必須取得商務部辦法的*人民共和國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批準證
運輸合同的訂立:貨運代理人不可以簽,無船承運人可以。 收全程費用:貨運代理人不可以收取,無船承運人可以收。 收傭金:貨運代理人可以收取,無船承運人不可以收。 收運費差價:貨運代理人不可以收取,無船承運人可以收。 對全程運輸的責任:貨運代理人不承擔,無船承運人需要承擔。 提單簽發:貨運代理人不可以簽發,無船承運人可以簽發。 對委托人身份:貨運代理人是代理人,無船承運是承運人。 對實際承運人身份:貨
國際貨運代理(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agent)是指國際貨運代理組織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勞務報酬的經濟活動。 (一)國際貨物運輸的含義 國際貨物運輸:就是貨物在國家與國家、國家與地區之間的運輸。總體來看,國際貨物運輸屬于國際服務貿易的范疇。 (二)國際貨物運輸的特點 1、國
一、國際貨運代理企業設立條件: 1.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的申請人應當是與進出口貿易或國際貨物運輸有關、并有穩定資源的單位。符合以上條件的投資者應當在申請項目中占大股。 2.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應當依法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企業組織形式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具有行政壟斷職能的單位申請投資經營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承運人以及其他可能對國際貨運代理行業構成不公平競爭的企業不得申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 3.國際貨
公司名: 上海新譽商財務服務中心
聯系人: 吳女士
電 話: 021-68888757-8021
手 機: 17768112397
微 信: 17768112397
地 址: 上海浦東陸家嘴上海浦東中信五牛城C座
郵 編: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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