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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妝品備案常見問題一問一答|化妝品完整版安評,哪些情況可不進行防腐效能評價?
問題1:所有化妝品原料都需要評估光毒性、光致敏性嗎?答:注冊人/備案人可應用《化妝品原料數據使用指南》中的7種證據類型,對《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中的大多數原料開展安全評估。對于少數原料無法采用上述證據類型時,需按照《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要求,根據產品的使用方法、暴露途徑等,確認原料可能存在的健康危害效應,其中包括光毒性和光致敏性。根據原料的結構特點,對原料進行充分分析或測試能夠證明其不具有紫
關于在全國范圍實施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2018年*88號)
為貫徹落實《**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要求,現就在全國范圍實施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0日起,**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由現行審批管理和自貿試驗區試點實施備案管理,調整為全國統一備案管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再受理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申請。 二、進口化妝品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進口前,委托境內責任
A面1.產品配方項下的“生產商”、“自行填報原料安全信息”未填寫。2.產品配方中部分原料的“原料含量(%)”未填寫。3.產品配方項下的產品名稱與備案申請表中的產品名稱不一致。4.申報產品含膜布,產品配方中未勾選“是否膜質載體材料”,未注明主要載體材料的材質組成,未提供其來源、制備工藝、質量控制指標等資料。5.產品配方中有原料為色淀形式著色劑,未在著色劑后標注“(色淀)”,且未在配方備注欄中說明所用
植物原料該如何提供標準中文名稱?答:應按照《**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要求,提供原料的標準中文名稱,如《目錄》中未收錄的,應使用《中國藥典》中的名稱或化學名稱或植物拉丁學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植物原料也可以按《目錄》關于原料的命名規律命名,即“中文名+植物原料拉丁學名+原料使用部位+使用形式(如提取物/提取液/粉)”。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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