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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對華鋁板作出反補貼肯定性終裁--馬來西亞轉口規避!2022年12月21日,巴西經濟部外貿**管理執行**(GECEX)發布2022年*431號決議,對原產于的中國的鋁板產品[葡語:produtos laminados de alumínio (chapas, tiras efolhas)]作出反補貼肯定性終裁,決定對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補貼稅,其中諾文(新會)合金材料有限公司(N
2023年1月23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和中國的除卷狀和片狀外的瓷磚(Vinyl Tiles other than in roll or sheet form)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上述國家和地區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征稅詳情見附表(印度對華瓷磚反傾銷終裁建議征稅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越南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否定性終裁。涉案產品的厚度大于等于2.5毫米且小于等于
2020年11月26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浮法玻璃(Float Glass)作出*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建議對中國涉案產品繼續征收反傾銷稅,稅額為218美元/公噸。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7005項下的產品。此次涉案產品為2mm≤厚度≤12mm、透明和著色(綠色玻璃除外)的浮法玻璃,但不包括反光玻璃以及裝飾、工業或汽車用的加工玻璃。 2002年7月5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
2020年7月22日,越南工貿部發布*1933/QD-BCT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和印度尼西亞的味精(MSG)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決定自2020年7月23日起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3,529,958~6,385,289越南盾/噸反傾銷稅(稅額詳見下表);對印尼涉案產品征收5,289,439越南盾/噸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本案涉及越南稅號2922.42.20項下的產品。 序號 中國生產商/出口商英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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