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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6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碳鋼緊固件(Carbon Steel Fasteners)作出*三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終裁、對進口自中國閩臺地區的碳鋼緊固件作出*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若取消現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涉案產品對加拿大的傾銷和政府補貼將會繼續或再度發生。加拿大**貿易法庭(CITT)預計將于2020年9月2日前對本案作出雙反日落復審產業損害
2023年1月23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和中國的除卷狀和片狀外的瓷磚(Vinyl Tiles other than in roll or sheet form)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上述國家和地區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征稅詳情見附表(印度對華瓷磚反傾銷終裁建議征稅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越南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否定性終裁。涉案產品的厚度大于等于2.5毫米且小于等于
2020年6月18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Measuring Tapes)作出*三次反傾銷日落復終裁,建議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此次涉案產品包括鋼卷尺及其組件和玻璃纖維卷尺(皮尺)及其組件。其中鋼卷尺及其組件為1.83美元/公斤,玻璃纖維卷尺(皮尺)及其組件為2.56美元/公斤。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90178010、90179000項下的部分產品。 2
2023年2月17日,越南工貿部發布2023年2月13日*235/QD-BCT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桌椅及配件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決定對中國椅子及其配件征收21.4%的反傾銷稅,對中國桌子及其配件征收35.2%的反傾銷稅;與此同時,對原產于馬來西亞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否定性終裁,裁定馬來西亞涉案產品存在傾銷,但進口量為微量(小于3%),決定終止對馬來西亞涉案產品的反傾銷調查,不實施反傾銷措施;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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