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條例的規定,我國合同 ** 的解決方式一般有協商解決、仲裁和訴訟等方式。1、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 ** 的,應當協商解決;以下是一些相關的處理辦法: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繼續出租,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承租人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同時,承租人也應按期騰房。如果承租人不積極找房和按期
房產律師一般是指擁有*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資格,并且主要以提供房產方面的訴訟或非訴訟法律服務業務的律師。通常情況下,由于社會關系的多樣性,房產律師在處理房產領域的法律問題時,或多或少的會涉及其他方面的法律問題,如公司并購,婚姻,繼承等方面的法律問題,為此,房產律師一般定義為主要提供房產法律服務,同時提供與房產有關的法律服務。房產律師在我國屬新興的專業領域律師,就全國范圍而言,房產律師為數不多。房產
一、進行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經濟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經濟糾紛案件的訴訟活動。二、進行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生之前,或者發生之后,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自愿將他們之間的糾紛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以解決糾紛的方法。三、進行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對原具
民事案件和經濟案件的區別主要有,現金借條屬于民事案件。1、性質不同民事案件解決的是當事人之間關于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和爭議,而經濟案件解決的是公民、法人因為國家所認可的盈利機構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以及不當的違法經營和商業舞弊、商業間諜的經濟案件。2、法律依據不同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婚姻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公**》、《保險法》、《海商法》、《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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