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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化妝品*性是世界范圍內廣受關注的問題,不同國家和地區有不同法律法規以**化妝品及其包裝*。美國《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規定,如果化妝品容器中含有部分或全部任何有毒或有害物質,且該有毒或有害物質可能對容器內的化妝品造成污染,則該化妝品為摻假化妝品;如果化妝品容器的制造、成型或填充方式有誤導性,則該化妝品為假冒化妝品。同時,該法規要求,化妝品上市前,要充分證明成品和其中每種成分的*性,如果未
化妝品命名禁止使用下列內容: 1.虛假、夸大和**化的詞語。 2.醫療術語、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 3.醫學名人的姓名。 4.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語及地方方言。 5.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 6.已經批準的藥品名。 7.外文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表示防曬指數、色號、系列號的,或注冊商標以及必須使用外文字母符號表示的除外;注冊商標以及必須使用外文字母、符號的在命名依據中應有說明
注:本文來源于化妝品論壇、化妝品行業網等,供行業伙伴參考了解!具體內容以實際為主!一類問題一、產品不屬于化妝品定義范疇(一)使用目的不屬于化妝品定義,如1、宣稱“促進解決眼圈眼袋”、“助眠,聞嗅放松,配合刮痧板,噴灑于睡衣和床品上”/(SLEEP WITHOUT ANXIETY COMBINATIO)、“淋巴排毒、腹股溝、大腿內側”;2、宣傳醫療作用的,如包裝圖示為中醫問診等;3、宣傳抗菌抑菌作用
在常見的化妝品劑型中,除乳劑類產品較為多見外,水劑、油劑以及凝膠類產品也較為常見,而且各具不同的特點。 (1)水劑類產品 可分為兩大類:①芳香類產品:如香水、古龍水和花露水,主要是由一些香料物質溶解在酒精中所制得的一類透明型液體產品。其中香水中香精用量較大,為女士所用;古龍水香精用量比香水低,為男性**;花露水較為特殊,其香體原料主要是花露油,香精用量很少,屬于夏季衛生用品。②化妝水:是一類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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