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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案例回放】2007年4月,原本擔任上海某公司*策劃的楊女士請了一個月長假到國外探望丈夫。5月21日重新上班時,她得知公司一個項目宣布解散,包括她在內的總共十名員工將要離職。但這時她發現自己懷孕了,為此公司不能解除她的勞動合同,就給她安排了一個清潔工的工作。負責清掃公司男、女廁所,負責地面、紙簍、馬桶和洗手面盆等的清潔、消毒和衛生工作。這令她氣憤不已:“我月薪9000元,如果簽了這份合同,估計就
婚姻法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情況。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
女職工晚育產假增15天男方可享10天護理假 “新規定說,產假可以休98天,而沒有說晚育,那么晚育假是否會取消呢?”昨日,不少讀者咨詢。據了解,根據以前的規定,女職工產假不**90天,而此次《規定》中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律師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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