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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的其他區別 1、注冊商標轉讓實質上是商標權主體的變更;而使用許可實質上是商標使用主體的擴展。 2、在轉讓中轉讓人不再享有商標權,不負有監督受讓人使用商標商品(或服務)質量的義務;而在使用許可中許可人繼續擁有商標權,負有監督被許可人使用該商標商品(或服務)質量的義務。 3、在轉讓中,轉讓人將注冊商標的所有權、**權、轉讓權、使用許可權和法律訴訟權全部轉讓給受讓人;在使用許可中,被許
一、概要 1、厄立特里亞位于埃塞俄比亞之北,于1993年5月24日獨立,過渡**頒布了商務注冊法,規定了在厄立特里亞通過許可從事貿易活動的商號和商標注冊; 2、關于非厄立特里亞商標注冊的細則尚不存在,商標注冊局現在只對當地企業進行備案; 3、適用申請在先原則,可受理注冊的商標類型: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4、厄立特里亞商標注冊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尼斯協定》分類; 5
一、越南商標法律 2005年11月,越南頒布了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并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施行。2018年1月15日,越南知識產權法*四次修正案生效。 二、越南商標注冊概況 越南商標遵循“申請在先”原則。越南為馬德里成員國,既可以選擇在越南進行單獨商標申請,也可以選擇通過馬德里*越南申請商標。公司和個人均可以在越南申請商標注冊。 三、越南商標注冊詳細介紹 越南商標注冊程序為:申請-形式審查-
1、該商標和一個已存在的注冊商標或和一個在先申請的審理中的商標近似,這是拒絕注冊中較常見和較需認真對待的理由。 2、該商標是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 3、該商標是個人姓氏。 4、缺乏顯著性不能用作商品或服務商標。 5、商標具有地理描述或錯誤的地理描述。 6、商標屬于商標法禁用條款的內容,例如由旗幟或徽記組成或由不道德的、欺騙性的或誹謗性的要素組成的商標。 為了避免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注冊美國商標時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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