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較基礎、較**的訴訟權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一般包含:(1) 、陳述權。(2) 、詰問權。(3)、調查證據申請權。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請法院調取證據并申請法院傳喚證人、鑒定人還有權請求與其他被告對質。(4)、辯論權。(5)、選任辯護人權。(6、)救濟權。【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36條的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
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變更、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出資人為被執行人
閱讀提示被執行人的企業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變更、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出資人為被執行人,在抽逃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申請執行人如何成功追加該股東為被執行人?本文將通過幾則法院的經典案例,揭曉上述問題的答案。裁判要旨被執行人的企業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變更、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出資人為被執行人,要求該股東、出資人在抽逃出
1?債權人直接起訴請求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釋明。?依據:*13條*(三項)債權人對債務人公司享有的債權尚未經生效裁判確認,直接提起公司人格否認訴訟,請求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向債權人釋明,告知其追加公司為共同被告。債權人拒絕追加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起訴。?2?合同無效時的釋明問題?依據:*36條在雙務合同中,
較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的通知?法發〔2020〕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法院,**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現將《較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較高人民法院2020年4月16日?&n
公司名: 江蘇共盈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徐律師
電 話:
手 機: 15951808994
微 信: 15951808994
地 址: 江蘇南京集慶門大街268號蘇寧慧谷E08-1幢1620室
郵 編:
網 址: lzk58.cn.b2b168.com
公司名: 江蘇共盈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徐律師
手 機: 15951808994
電 話:
地 址: 江蘇南京集慶門大街268號蘇寧慧谷E08-1幢1620室
郵 編:
網 址: lzk58.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