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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國家歐盟于2013年3月*禁止化妝品成品及原料的動物試驗以及銷售經過動物試驗的化妝品。此禁令對歐盟所有成員國適用,并列入WTO雙邊協議。目前,歐盟對化妝品原料采用動物替代試驗進行*性評估,對于成品采用風險評估方式進行*性評價。 美國自20世紀開始的國家毒理計劃(nationaltoxicologyprogram,NTP)也一直致力于毒理檢測方法的改進和研究。其“21世紀毒性試驗:遠景與策
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其作用溫和,只是起到輔助作用。對于具有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或者頗具煽動性的宣傳用語,消費者應理性對待。 根據《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化妝品命名規定》《化妝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妝品宣稱用語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但不限于
提到皮膚補水,不得不提“水合作用”。水合作用是指皮膚外層細胞具有與水結合的能力。皮膚角質層是皮膚的較外層,正常含水量在10%~20%之間,接觸水分后便會吸收水分,細胞間隙含水量隨之增加,間隙變大。實際上,大部分面膜就是利用水合作用發揮補水功效:敷完面膜之后的皮膚通常會變得飽滿,更富有彈性,這就是皮膚角質層“水合”的結果。但皮膚并不是吸水越多越好,如我們的手若是長時間浸泡在水中,手部皮膚通常會發白、
化妝品與外用藥品是不同的,主要區別如下。 (1)對*性的要求程度不同 化妝品應具有高度的*性,對人體不允許產生任何刺激或損傷;而外用藥品作用于皮膚時間短暫,對人體可能產生的微弱刺激及不良反應,在一定范圍內是允許的。 (2)產品使用對象不同 化妝品的使用對象是皮膚健康人群,而外用藥品的使用對象是有病癥人群。 (3)使用目的不同 使用化妝品的目的包括清潔、保護、營養和美化等,而使用外用藥品是為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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